工作纪律实施细则
点击量:次 更新时间:2012-08-06
安岳县中医医院
工作纪律实施细则
    遵守医院工作纪律是医院职工的美德。纪律是建立在自觉的基础上,体现人们的思想觉悟和主人翁责任感。严格的工作纪律是医院圆满完成各项工作任务,不断发展壮大的根本保证。为保证医院工作纪律顺利实施,特制订本实施细则。
一、迟到、早退:凡是应该上班的医院职工,按照医院上班时间迟到或提前离开医院,1次扣100元;超过30分钟按旷工半天处理,一次扣300元。开会、学习、各种学术、政治活动等发生类似情况以此处理。
    二、干私活:上班、开会、学习、各种学术活动时做与本职无关的事,如打毛线、洗衣服、洗澡、洗头、看小说等。检查发现一次扣100元。
    三、在医院工作场所就餐(除因工作不能离岗吃饭外),发现一人次扣100元;在工作场所进行各种娱乐活动,如打牌、下棋、玩游戏等,发现一次,参与人每人次扣300元,围观者每人次扣100元。
四、脱岗:凡医院职工上班时间离开工作岗位办理与本职无关的事,或者无人接班而离开工作岗位,或者值班人员未能按时接班,不是处理医院其他紧急事务,造成应该值班的岗位无人在岗的,一次扣300元。上夜班应上座班而睡觉的,每一次扣200元。所造成的医疗事故及纠纷,由当事人承担责任。
    五、旷工:旷工1天,扣当事人600元,全年累计旷工3天及以上除扣款外,并待岗三个月。
    六、吵架、打架:职工与职工、职工与病方,职工与社会其他人员在医院工作场所吵架1次扣200元;打架1次扣300元,同时扣除当年精神文明奖,其它一切后果自负。
    七、不服从管理、无理取闹,一次扣200元。
    八、不接受医院安排临时指令性任务,1次扣200元。不服从工作岗位调整,未到新的工作岗位上班,按旷工处理,其他未尽事宜按有关法规处理。
    九、出具假证明:发现一次扣200元,造成后果一切责任自负。
    十、推诿病人:明知本院具有医、治、检查项目及能力,而故意将病人推出院外医、治、检查的,查证属实1次扣1000元;指使处方外流查证属实,按处方值10倍扣绩效工资。以上行为再次发生,扣2000元,并待岗三个月。
    十一、损坏丢失公物(含物资、药械、工具等),按照原价或折价赔偿;若故意损坏,按原价的10倍赔偿。
    十二、私分公物,态度端正,且能立即交出,可不作处理;若不交出,按原价10倍扣绩效工资。盗卖、倒卖药品、公物等,必须退回,并按原价10倍扣绩效工资。
    十三、克扣病人药品,查证属实,按药品值的10倍扣绩效工资。
    十四、非因工作关系进入或带人进入收费挂号室、出纳室、门诊中药房、门诊西药房、住院部药房、药库房、物资库房、计算机中心机房,发现1次扣100元。
    十五、收费人员必须严格按照收费标准收费,多收费用,医院不退多收部分,由收费人员将多收部分退还病人,少收部分由收费人员负责赔偿。
十六、在上班时间,不按规定着装并佩证上岗,每次扣100元。
十七、科室负责人必须按规定排班考勤,若弄虚作假,查证属实,每次扣考勤人员100元,科室负责人同时负管理连带责任。不经科室负责人同意私自调换班,1次扣300元。
    十八、工作拖拉,不能按时完成任务,一次扣100元。
    十九、院科两级干部要带头遵守执行医院的工作纪律。违反者一律加倍,分管领导同时负管理连带责任。
    二十、科室负责人要落实清洁卫生责任,科室保持清洁整齐,卫生检查不清洁、整齐,一次扣科室400元。
    二十一、医院有一定体积的物资(品)流失,治安值班人员未发现,按该物资(品)价格的10~30%扣保卫科绩效。治安值班人员睡觉前除在院内巡查外,必须在门卫室(不是卧室)或门口处守护,睡觉时必须关大门。如果发现不在门卫室或门口处守护(巡视除外)或睡觉时未关锁大门,发现1次扣100元。
    二十二、全院职工不按制度办事、不履行职责,1次扣100元。如因此造成严重后果,另外承担相应的责任乃至法律责任。
    二十三、本工作纪律未尽事宜,按有关法规规章执行。本工作纪律与其他实施细则有重复的条款,不重复处理,但以最重条款处理。
    二十四、凡科室查处违纪人员,报医院备案,所扣绩效工资由科室分配。对违纪人员科室明知不报、不处理,医院发现处理的,医院将所扣的绩效工资收归医院,并按所扣违纪人员金额的50%扣减科室负责人绩效工资。
    二十五、本工作纪律实施细则从二O一一年九月 日起执行,医院二OO五年六月颁发的工作纪律实施细则即废止。
本工作纪律实施细则解释权属院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