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贯彻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决议)和
《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问题决定》
一、深刻领会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大意义
1.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是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必须要求和重要保障、必然选择。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从中国实际出发,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社会主义道路,坚持党的领导,坚持人民民主专政,坚持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保障人民民主必须加强社会主义法治。
2.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是深刻总结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成功经验和深刻教训做出的重大抉择。新中国成立后,党高度重视法治工作。1954年颁布了宪法,文化大革时期法治遭到了极大破坏,以权代法、以人压法。改革开放后,1982年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提出了“依法治国”理念,邓小平、江泽民、胡锦涛等历届党和国家领导十分重视法治建设。
3.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伟大中国梦的需要。没有法治就没有民主、文明、和谐、富强,就没有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社会主义化国家,就没有人民幸福安康,就没有小康社会,更没有中华民族伟大复兴。
4.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是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现代化的必然要求,是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执政水平的需求。
5.全面深入推进依法治国是应对“四个考验”、“四个危险”、国内国际复杂矛盾和形势的需要,实现党和国家长治久安的需要。
我们党面临:执政考验、改革开放考验、市场经济考验、外界环境考验。
面临:精神懈怠危险、能力不足危险、脱离群众危险、消极腐败危险。
正处于改革的攻坚期、深水区。经济“增长速度换档期,结构调整阵痛期,前期刺激政策消化期”。
以前重维稳不维权,信访不信法,仇官仇富仇名人,政府缺乏公信力。
二、总目标
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贯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形成完备的法律规范体系、高效的法治实施体系、严密的法治监督体系、有力的法治保障体系,形成完善的党内法规体系,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实现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促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三、深刻理解党的领导、深化改革,依宪治国,以德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党规党纪与依法治国关系。
(一)党的领导与依法治国的关系。
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特征,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根本保证,必须加强和改进党对依法治国的领导,贯彻到全面依法治国的全过程和各个方面。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法治是一致的,社会主义法治必须坚持党的领导,党的领导必须依靠社会主义法治。
坚持党的领导是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一条基本经验,是党和国家的根本所在、命脉所在,是全国各族人民的利益所系、幸福所系,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题中应有之义。
坚持党领导立法,保证执法,支持司法,带头守法。健全党领导依法治国的制度和工作机制,完善保证党确定依法治国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的工作机制和程序。把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同依法执政基本方式统一起来,把党总揽全局、协调各同人大、政府、政协、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依法依章程履行职能,开展统一起来,把党领导人民制定和实施法律同党坚持在宪法法律范围活动统一起来,善于使党的主张通过法定程序成为国家意志,善于使党组织推荐的人选通过法定程序成为国家政权机关的领导人员,善于通过国家政权机关实施党对国家和社会的领导,善于运用民主集中制原则维护中央权威、维护全党全国团结统一。
(二)依法治国与深化改革的关系。
全面深化改革是十八届三中全会主题,全面深化依法治国是十八届四中全会主题,是姊妹篇,全面深化改革需要法治保障,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也需要深化改革,改革必须要有依据,合情合理合法,不能随心所欲,改革攻坚期矛盾突出,特别是触及一些人的利益,没有法治思维、法治方式、法治手段,改革就不会有成效。
(三)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的关系。
国家和社会治理需要法律和道德共同发挥作用。重视发挥法律的规范作用,重视发展道德的教化作用。以法治体现道德理念,强化法律对道德建设的促进作用。以道德滋养法治精神,强化道德对法治文化的支撑作用。实现法律与道德相辅相成,法治与德治相得益彰。
(四)依法治国与依宪治国的关系。
宪法是党和人民意志的集中体现,是通过科学、民主程序形成的根本法,是国家的大法、母法。
宪法调整和规范人民与国家政权之间的关系,为人民当家作主提供根本法律保障;调整和规范国家权力机关之间的关系,保证公权力的有效行使,防止公权力的滥用和腐败;调整和规范中央和地方之间的关系,充分调动两大积极性,调整和规范公民、国家、政府、社会之间的关系,实现公民权利与义务统一。
其他法律的制定必须遵守宪法,服从宪法,不得违背宪法,依法治国必须依宪治国,以宪法为根本活动准则,自觉维护宪法尊严,保证宪法实施。
(五)依法治国与依法执政关系。
依法治国就是依照体现人民意志和社会发展规律的法律治理国家,而不是依照个人意志和主张治理国家,是法治而不是人治。核心是确定以宪法和法律为治国的最具权威标准。
依法执政是依法治国的关键,要求党依据宪法法律治国理政,依据党内法律管党治党。把权力关进制度笼子里,坚决反对以权代法、以权压权、徇私枉法。
依法行政就是各级政府必须坚持在党的领导下,在法治轨道上开展工作,全面履行政府职能。
进一步健全党领导依法治国的制度和工作机制,完善党确立依法治国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的工作机制和程序。完善党委依法决策机制,发挥政策和法律的各自优势,促进党的政策和国家法律互联活动。完善行政组织和行政程序法律制度,推进机构、职能、权限、程序、责任法定化。法定职责必行为,法无授权不可为。
依法行政决策: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作为各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未经合法性审查或审查不合法的不得提交讨论,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建立重大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制度及责任倒查机制。对决策严重失误或依法应该及时做出决策但久拖不决造成重大损失,恶劣影响的严格追究行政首长、负有责任的其他领导人和相关责任人员法制责任。
(六)党规党纪与法律的关系。
党内法规是管党治党的重要依据,党章是最根本的党内法律。党的纪律是党内规矩,党的传统和要求也是党内规矩,党规党纪严于国家法律,党组织、党员干部、全体党员必须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党规党纪,一切活动行动以宪法法律、党规党纪要求为准绳。依纪依法反对和克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奢糜之风、“四风”,做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四、树立法治意识,增强法治信仰,弘扬法治精神。
带头学法懂法守法用法:法治是先秦时期法家的政治思想,主张以法治国,强调法律作为一种社会治理工具在社会生活中的主上地位。形式意义上的法治强调“以法治国”、“依法办事”的治国方式、制度及其运行机制,实质意义上的法治强调“法律至上”、“法律主治”、“制约权力”、“保障权利”的价值、原则和精神。法治和法制都强调将法律程度以及将这种静态的法律制度运用到社会生活中的过程,法制不包含价值,法治包含了价值,强调了人民主权,法制是法治的前提和基础,没有法制就谈不上法治。
法治是以民主自由为基础,需要民主的力量。民主政治是法治社会的基石,保障人民民主必须加强社会主义法治。依法治国必须尊重人民群众的主体地位,法治建设为了人民,依靠人民,造福人民,保障人民,广大人民群众在党的领导下,依照宪法和法律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保障国家各项工作都依法进行,逐步实现社会主义民主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人民群众是依法治国的主体,人民至上,而不是“治”的对象和被管理者,方法以民主立法为基本原则,倾听人民的呼声,征求人民的意见,真正体现广大人民的意志和要求,执法和司法中,坚持分权为民,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人民的根本利益,不滥用权。人民群众作为被管理者,我们要其诚信仰宪法和法律,树立法治意识,增强法治理念,维护法律权威,弘扬法治精神,党员干部带头学习宪法和法律,懂法用法守法,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全社会崇尚法律,厉行法治,守法光荣,违法必究,成为社会主义法治的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
五、依法治院,扎实推进依法治县工作。
(一)加强干部职工法律知识学习宣传,树立法治意识,自觉遵纪守法,要利用医院中心组、法律讲座,加强党员、干部、职工对《中共中央关于深入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问题的决定》、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公共法律知识、医学相关法律知识的学习,开展领导讲、专家讲,自学为主,作好学习笔记,撰写学习体会,开展学习讨论,结合岗位工作实际,学用结合,开展学习体会征文活动、演讲比赛、法律知识竞赛,充分发动全院干部、职工学习法律积极性,树立法律意识、党规党纪意识、规则规范意识、证据意识、程序意识、责任意识、民主意识,让遵纪守法成为好习惯。
(二)加强职工道德建设,让职工树立道德底线、法律红线意识。进一步加强全院干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理想信念、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中医药核心价值观、医院核心价值观教育、医德医风教育,提高职工道德修养和道德水平,把职工道德建设与文明城市创建、省级文明单位建设、妇委会创建“全国巾帼示范岗”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活动相结合,增强职工队伍素质,增强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教育职工敬业爱岗,增强责任心、爱心、进取心,用心做事,诚实做人,传播勤俭节约艰苦奋斗精神,诚信医疗,反对“四风”,高尚娱乐,远离低级趣味,远离黄赌毒,激励职工向上向善,树正气,坚持公平公正,明辨是非、真善美丑,树典型,提升正能量,营造讲学习、讲道德、讲奉献的气氛。
(三)坚持法治为民,自觉维护病员和职工权利,依法办事,依法行医,依法解决医疗纠纷。“以病人为本,以职工为根”,维护好病员和职工利益,实现好、发展好职工利益,在病员诊治过程中,尊重病员,履行告知义务,保护病员隐私,保证参与权、选择权,在服务过程中,做好首问首诊负责制,在方便快捷方面下功夫,规范医疗行为,依法执业,持证上岗,严格招待医疗核心制度、岗位职责、诊疗规范、技术操作规范,合理检查,合理用药,合理使用抗生素,及时准确诊断,合理有效治疗,保护病人的生命权、健康权、选择权,保护好病人隐私,强化医患沟通,畅通投诉渠道,依法依规解决服务投诉、医疗纠纷和医疗事故,维护患者利益,不得损害病人利益,在服务病人和职工过程中,心系病人,心系职工,坚持原则,依法依规办理,不得讲人情、徇私情,也不得应该办理找借口拖延办理,门难进脸难看,吃拿卡要,开展预约诊疗服务、病员满意度调查,优化服务流程,美化服务环境,真情服务,诚信服务,超值服务,为病员提供放心满意服务,提升医院服务品牌。
(四)坚持公平正义,尊重民意,依法管院,强化职工参与,民主管院,进一步做好党务院务公开工作。公正是法治的生命线,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在管理中,在解决矛盾、处理问题、解决纠纷时,坚持公正,坚持原则,维护正义,伸张正气,打击歪风邪气、不正之风,营造风清气正环境,尊重职工权利,让职工主动参与,倾听职工意见和建议,尊重民意,做好民主管院。进一步按上级要求做好党务院务公开工作,在公开方式、公开内容、及时公开方面进一步改进、及时公开,尽可能公开,让职工知晓,让职工监督。
(五)全院干部树立法治思维,运用法治方式,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法治思维是将法律作为判断是非和处理事务的准绳,将崇尚法治、尊重法律、运用法律手段解决问题和推进工作的要求运用于认识、分析、处理问题的思维方式,法治方式是运用法治思维处理和解决问题的行为方式,做到“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克服特权思维、人治思维,不得以权代法,以权压法,讲关系讲人情,情大于法,选择性执法,办事不公开不公正,处理问题不公平。干部要有规则思维、人权思维、底线思维、理性思维、程序思维、公正思维、责任思维,严格做到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
(六)加强制度建设,强化制度的执行监督。
制度不在多而在精,在于务实管用,2015年上半年完善党支部、院行政决策制度、管理制度、会议纪律制度、接待报销制度、各类人员岗位职责、工作制度、工作流程的修订,医疗法律法规、医护药技的诊疗规范、技术操作规范等各种法律法规、制度、职责、纪律的贯彻落实,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加强职能部门、科室负责人对制度的执行力、日常监督作用,对医疗投诉纠纷进行深度分析,对违反者予以通报批评、行政处分,扣发绩效工资,强化医院工会、职代会、经审、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
(七)进一步明确岗位责任,落实岗位责任,实行责任追究制度。
利用职工聘用、干部任职进行岗前培训、任职前谈话、签订聘用合同等,明确岗位责任,强化岗位责任,加强履行职考核评估,对履职不到位、不作为、乱作为、失职渎职实行责任追究、责任倒查,分别予以戒免谈话、通报批评、行政处分、扣发绩效工资、停职等处理,对情节严重者予以上报县卫生局处理,对违法者移交司法部门处理。
(八)依法依规,深化医院改革。
县级公立医院改革进入关键期,要按照县委、政府和上级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改革文件执行,结合医院工作实际,抓好抓落实,方法上依法依规,步骤上稳扎稳打,一步一步分阶段完成,切忌只讲改革,不切实际,不讲方法,不能急于求成,稳妥推进,要处理好政府、医院、病员、医生利益关系,保护好医务人员积极性,实现好病员利益、医院利益和医生利益。
(九)发挥党支部在推进依法治县工作和依法治院工作中的作用。
党支部要在贯彻落实中央依法治国方略中起好宣传发动、组织实施作用,在推进依法治县和依法治院工作中,进一步强化制度建设,完善医院工作纪律、工作制度、工作流程、岗位职责的修订制订,推动制度的执行力度,加强检查考核监督,实行违反制度的责任追究。
加强党支部自身建设,推进依法依规管党治党。按照中央从严治党要求,党的纪律、政治规矩是每一个党组织、每个党员必须遵守的,党纪党规包括党章、国家法律以及党在长期实践中形成的优良传统和工作惯例,我们党员干部必须讲政治规矩,自觉坚持党中央的集中统一领导。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完善党政工联系会等会议议程,依法决策,实行主要领导末位发言,实行党政工联系会纪实,详细记录班子成员讲话情况,并将会议资料整理存档,形成会议决议,重大决策需要按照国家法定程序进行,落实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事前征求职工建议意见,让职工参与知晓,组织院内相关专家论证,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分析风险评估,建立内部法律顾问制度,完善重大事项合法性审查,反对以权代法、“打招呼”、个人说了算,维护班子团结,维护班一阵子形象,不准院科干部搞团团伙伙,拉帮结派,搞亲疏。带子带头,书记、院长带头,讲规矩守纪律、办事讲原则、讲依据、讲程序,依法办事,依规治党。强化思想建党、制度治党工作,形成“不敢腐”、“不能腐”、“不愿腐”长效机制,落实重大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制度和责任倒查机制。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强化纪检监察部门监督责任,书记、院长第一责任人责任,起好带头作用,做好监督工作,转作风,反“四风”,勇于责任担当,改革创新。简政放权,进一步强化职能部门职责,提高工作效率。紧紧围绕医院中心工作,加强考核监督,确保各项工作,各方面制度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