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召开紧急会议传达国家卫计委树医药行业新风、深入贯彻“九不准”电视电话会议精神
点击量:次 更新时间:2014-01-06
我院召开紧急会议传达国家卫计委树医药行业新风、深入贯彻
“九不准”电视电话会议精神
12月26日下午,国家卫计委召开树医药行业新风、深入贯彻“九不准”电视电话会议。会后,我院第一时间召集党政工联席会,对“九不准”会议精神进行学习传达,并对相关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
会议通报了《加强医疗卫生行风建设九不准》和《关于建立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不良记录的规定》,部署了贯彻落实“九不准”相关工作。党支部书记江应政指出,“九不准”是卫生计生部门贯彻落实中央要求、践行党的群众路线、进一步加强行风建设、维护人民群众健康权益的具体举措。“九不准”的内容包括:不准将医疗卫生人员个人收入与药品和医学检查收入挂钩;不准开单提成;不准违规收费;不准违规接受社会捐赠资助;不准参与推销活动和违规发布医疗广告;不准为商业目的统方;不准违规私自采购使用医药产品;不准收受回扣;不准收受患者“红包”。他要求,要把“九不准”迅速传达到每一个科室、每一名职工,在全院迅速掀起学习贯彻的热潮。干部职工要准确把握“九不准”的要求和精神实质,抓好贯彻落实,要加强药品流通、招标、采购、临床使用等诸多行业和环节的合作,自觉接受广大干部职工、社会各界的监督,引导和约束相关人员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自觉抵制各种违规违法行为,形成共同推进的良好局面。要深化改革,综合施治,进一步巩固完善行风建设成果的长效机制。
院长张海强调,深入贯彻执行“九不准”的工作涉及医院工作的各个方面,要高度重视,紧密结合工作实际,研究制订更有针对性、便于操作的具体措施,努力在医疗服务中彰显行业主流价值。广大医疗卫生人员要严格遵守“九不准”,自觉维护“九不准”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借此机会,全院要在年底和年初加大宣传力度,认真抓好贯彻执行、切实加强监督检查、大力弘扬新风正气、严格落实责任制、坚决查处违规行为。